信产部整顿手机资费 剑指六大电信运营商

来源: 中国下载门户 Down.com.cn 时间:2007年09月11日 17:16
昨日信息产业部向六大运营商发文要求,从今年10月开始,运营商在推广全球呼、如意呼、秘书台、语音信箱、来电提醒等电信业务时,未经用户同意,不得对用户开通上述服务及功能;在免费试用期结束后,也得再次征得用户同意,才能继续提供服务并收费。  

  信产部在官方网站上表示,从今年10月开始,运营商在推广全球呼、如意呼、秘书台、语音信箱、来电提醒等电信业务时,未经用户同意,不得对用户开通上述服务及功能;在免费试用期结束后,也得再次征得用户同意,才能继续提供服务并收费。

  《关于规范部分电信业务收费问题的通知》强调,对于全球呼、如意呼、秘书台、语音信箱、来电提醒、来电宝等服务功能,当主叫用户呼叫使用了上述业务的被叫用户时,如果该业务无需主叫用户操作即可完成(如全球呼、如意呼、来电提醒、来电宝等),电信企业不得向主叫用户收费;若该业务需要主叫用户操作(按键、留言等)才能完成(如语音信箱、秘书台等),电信企业应向主叫用户免费播放语音通知及收费情况,在主叫用户确认后,才能向其收取相应费用。

  有关电信专家表示,这是继对SP(服务供应商)进行大规模整顿之后,信息产业部将规范资费的“矛头”又对准了电信运营商。此举可能会使部分地区运营商的收入出现小幅下滑。但是,近一段时期对运营商资费问题的社会反映强烈,有关部门做出的积极表态。(myor)

  附:通知原文

  信息产业部关于规范部分电信业务收费问题的通知

  (信部清[2007]41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中国电信集团公司、中国网络通信集团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中国联合通信有限公司、中国卫星通信集团公司、中国铁通集团有限公司:

  近年来,电信企业为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满足广大用户日益增长的多样化通信需求,方便用户在无法接听或不便接听电话的情况下及时获知主叫用户的相关通信信息,相继推出了全球呼、如意呼、秘书台、语音信箱、来电提醒、来电宝等连接至电信企业业务平台的业务或服务功能。为切实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尊重用户的选择权、知情权和公平交易权,规范上述业务或服务功能的收费行为,现将有关问题明确如下:

  一、未经用户同意,电信企业不得擅自给用户开通上述业务或服务功能。经用户同意,电信企业免费开展上述业务或服务功能的,在免费试用期结束后,须再次征得用户同意才能向用户继续提供服务并收费。

  二、电信企业在推广、宣传或办理业务时,应明确告知用户上述业务或服务功能的资费整体构成和收费标准,特别要提醒用户在设置呼叫转移后可能产生的相关收费情况。

  三、当主叫用户呼叫使用了上述业务或服务功能的被叫用户时,如该业务或服务功能无需主叫用户操作即可完成(如全球呼、如意呼、来电提醒、来电宝等),电信企业不得传送应答计费信号,并不得向主叫用户收费。

  四、当主叫用户呼叫使用了上述业务或服务功能的被叫用户时,如该业务或服务功能需要主叫用户操作(按键、留言等)才能完成(如语音信箱、秘书台等),电信企业应向主叫用户免费播放语音通知,告知其所呼叫的用户已经使用相关业务或服务功能,以及收费情况和使用方式等信息,在主叫用户操作确认后,电信企业才能传送应答计费信号,并向主叫用户收取相应费用。

  若主叫用户未操作确认而直接挂机,电信企业不得传送应答计费信号,并不得向主叫用户收费。

  五、本通知自2007年10月1日起执行。各电信企业应按照本通知要求,认真贯彻落实相关规定;确因系统改造等原因,个别条款规定暂时无法实现的,各电信企业应积极改造,最迟于2008年3月1日前执行,但应将有关情况于2007年10月1日前报相关电信监管机构备案。

  之前凡与本通知规定不符的,一律按本通知规定执行。

  六、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应进一步加强电信资费监督检查工作,指导和协助本辖区内的电信企业做好相关调整工作;对于违反本通知规定的,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查处。

  二○○七年八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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